联合参考咨询网资源共享协议
第一条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平等的公器。为了维护公民获得平等阅读的权利;为了“让更多的人,读更多的书”;为了让全国广大山区、农
村、边疆、海岛的人民能够与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大城市一样,方便地获得文献资源和进行学术研究与交流,我们合作建立面向全国公共图书
馆和广大读者的联合参考咨询网,并在共同遵守《联合参考咨询网章程》的基础上,制定本协议。
第二条 联合参考咨询网将为读者提供服务的电子数据库定义为“共享资源”和“本馆资源”两大部分。“共享资源”是指由成员馆在参考咨
询服务中联机使用的全文数据库;“本馆资源”是指成员馆拥有本地镜象仅供自用的电子数据库,两类资源均可通过本网络以合理利用方式远
程提供读者使用。
第三条 通过联合参考咨询网实现面向读者的资源共享,需要有电子资源、网络、软硬件、人力资源等条件。成员馆各自承担开展本项工作的
各种费用。
第四条 成员馆应首先使用“本馆资源”为读者服务。在“本馆资源”不足情况下,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订购的下列全文电子数据库,可作为
首批“共享资源”提供使用:维普期刊全文(1700万篇)、万方期刊全文(300万篇)、会议论文全文(30万篇)、博硕士学位论文(75
万篇)、人大复印资料(40万篇)、中国国家标准(3.5万篇)、中文工具书知识库(18000篇)、孙中山资料(400多种)、超星电子图
书(40万种)。
第五条 成员馆在网上参考咨询中使用第四条款所列“共享资源”为读者提供远程文献传递服务,按成员馆每使用一篇为计量单位,由联合参
考咨询网的数字版权管理(DRM)系统自动进行统计。
第六条 本馆新订购的下列全文电子数据库,可作为“共享资源”提供成员馆免费使用。
第七条 提供作为资源共享的电子数据库的版权问题,全部由资源供应商负责解决。订购该电子数据库的成员馆应在订购合同中说明“允许在
网上参考咨询业务中通过电子邮件免费为读者提供文献服务”,“其网络版权由资源供应商负责解决”等条款。
第八条 成员馆在本馆主页加入联合参考咨询网的链接,并积极宣传网上参考咨询服务。
第九条 每个成员馆须配备______名以上专职的网上参考咨询工作人员,经过培训后,按照统一的业务规范开展工作。
第十条 可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协商变更本协议的有关条款。
第十一条 遇到不可抗力(战争、地震、洪水等)情况下,自动解除本协议。
第十二条 有效期。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,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期满后可续约。
联合参考咨询网成员馆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法定负责人签字:______________ (盖章)
签字日期: 年 月 日
附件:
参考咨询部门联系人:_____________
电话:________________
QQ:_____________
邮件:_________________
本协议打印签字盖章后,邮寄:
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
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办公室
地址:广州市文明路213号
邮编:510110
联系电话:020-83813217